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民國 113 年 01 月 30 日修正)
第 42 條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結合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
服務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依主管機關核定設立計畫執行者。
二、規避、妨礙或拒絕會計帳目查察者。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3 年 10 月 08 日
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法規名稱之修正,酌作文字修正。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