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手於競賽中認有爭議時,應立即向裁判人員提出爭議處理。競賽結束後 提出者,不予受理。
選手於競賽中認為有爭議或影響公平情事發生時,應立即向裁判人員提出爭議處理。 競賽結束後提出者,因無法還原現場,故不再受理爭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