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機構對雇主申請營建用升降機之竣工檢查,應於受理檢查後,將檢查 日期通知雇主,使其準備荷重試驗用荷物及必要之運搬器具。
一、文字修正,將「吊掛器具」修正為「運搬器具」。 二、升降機之荷重試驗用荷物,係以運搬器具承載、運搬至搬器,無須使用吊掛器具 ,爰予修正,以符實際。
配合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之修正,將「升降機」修正為「營建用升降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