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於人字臂起重桿作業時,應採取防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及吊舉物通 過人員上方之設備或措施。 雇主於人字臂起重桿作業時,為防止鋼索震脫,槽輪或其他安裝部分飛落 等危險,應禁止人員進入有發生危害之虞之鋼索內角側。
一、條次變更及文字修正,本條規定吊舉物下方不得進入。為防止鋼索震脫,槽輪等 飛落,並應禁止進入鋼索內角側。 二、配合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九十二條規定,增列除外規定。
一、條次變更,由原第七十五條移列,並酌文字修正。 二、刪除第一項但書,一律禁止人員進入人字臂起重桿之吊舉物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