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使勞工從事飽和潛水作業時,潛水鐘往下巡潛之距離與深度限制,應 符合附表五之一;往上巡潛之距離與深度限制,應符合附表五之二規定, 並作成紀錄,保存五年。
一、新增條文。 二、附表五之二係採用國內業者現行使用之內容。 三、潛水鐘停留深度及時間對勞工從事飽和潛水作業有關聯,須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