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第 5 條
本會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召開之。
前項會議由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會議時,應指定委員一人
代理。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