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機構包括左列三類: 一、政府機關設立者。 二、事業機構、學校或社團法人等團體附設者。 三、以財團法人設立者。
一、明定職業訓練機構之分類。 二、第一款所定政府機構設立者指中央或地方政府設立之職訓機構。 三、第二款所定事業機構,指公、民營事業機構;學校,指公、私立學校;及社團法 人。 四、第三款所定以財團法人設立者,指以財團法人型態設立之職訓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