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格檢查證明書自發給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二年。但船員年齡未滿十八歲 之體格檢查證明書有效期間為一年。
為因應國際勞工組織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決議通過之「二○○六年海事勞工公約 」(簡稱 MLC 公約)預計於二○一一年生效實施,依該公約標準 A1.2-「體檢證書 」第 7.(a)款規定,爰於本條文後段增列船員體檢證書之最長有效期限為二年,但 船員年齡未滿十八歲者,其體檢證書效期最長一年之但書規定。
本條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