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接受補助單位得依下列模式推動居家就業服務: (一) 具有專業生產能力但尚無法創業之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由承 辦單位以團隊方式協助提升其專業、行銷、管理能力,以成立個人 工作室或創業為目標。 (二) 對尚未具備至一般就業市場就業能力,且因行動限制、雇主僱用意 願不高、而無法就業者,協助尋找企業合作,以僱用、勞務承攬或 外包方式,提供全職或兼職在家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