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5
五、未經教育部核定以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者,以補助每項申請計
    畫所需經費百分之八十為上限,最高補助新臺幣六十萬元。
    曾受教育部前項計畫補助者,以補助每項申請計畫所需經費百分之六
    十為上限,最高補助助新臺幣三十萬元。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