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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青年職涯啟動補助要點 (民國 97 年 11 月 25 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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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要點補助項目及補助期間如下:
(一)補助每名青年於事業單位之訓練津貼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八千
      元,受訓時間未足月者,依受訓學員實際參加訓練日數發給至少每
      日二百六十七元。
(二)補助勞工保險費(含普通事故保險費用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用)最高
      每月六百七十七元(每日二十二元)。
    前項各款補助項目之補助期間以三個月為限。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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