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助學金名額,共計六千名: (一)公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共一千名。 (二)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共一千名。 (三)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共二千名。 (四)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共二千名。 上開名額,本會得視實際情況在可資運用之經費範圍內調整勻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