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之財務會計,以新臺幣元為單位,外幣應折合新臺幣。
工會之財務會計,以新臺幣元為單位,以外幣為計價之交易事項,則按交易發生時之 匯率折算新台幣金額入帳。至外幣債權或債務因匯率變動所發生之兌換損失或利益, 於收取或償付或會計年度終了時,依年底匯率計算差額,列為該年度之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