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
企劃管理組之掌理事項。
- 民國 111 年 06 月 02 日
-
一、配合本局新增災保法業務,第一款及第二款修正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綜合業務之
規劃、研擬及費率精算納為掌理事項。
二、組改前本局業務之稽核,係原稽核室之職掌。惟組改後,原稽核室業已裁撤,現
行業務職掌係本局內部業務查核及管考相關事宜,爰修正第四款文字。
三、配合現行業務實際辦理方式,爰修正第六款及第七款文字。
四、因網路申辦與查詢等線上服務系統已建置,且資訊室改為數位服務組,由該組掌
理數位服務發展策略,爰刪除現行第七款,其後款次依序遞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