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5
五、第一線服務機關(單位)類經評審成績優異並代表本署參與本部
    評審者或參加政府服務品質獎服務規劃機關(單位)類評獎者,得依
    下列方式予以獎勵:
(一)第一線服務機關(單位)類獲本署評定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單位推
      動主管、相關承辦人員,最高敘獎總額記功二次。
(二)第一線服務機關(單位)類獲本署評定第四名至第六名者,單位推
      動主管、相關承辦人員,最高敘獎總額記功一次。
(三)獲本署推薦參加本部政府服務品質獎服務規劃機關(單位)類參獎
      專案,單位推動主管、相關承辦人員,最高敘獎總額記功二次。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