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補助申請程序如下:
(一)申請單位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填寫申請書表,於前點
所定申請期間內,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線上申請方式,向
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單位為分支機構或
附屬單位者,亦同。
(二)檢具文件:
1.哺(集)乳室:
(1)申請書(附件一之一)。
(2)實施計畫(附件一之二)。
2.托兒設施:
(1)申請書(附件二之一)。
(2)實施計畫(附件二之二)。
(3)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附件二之三)。
(4)托兒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證書影本一份。
3.雇主以其附設托兒設施,與其他雇主簽訂契約辦理聯合托育者,
除前目所定文件外,應併同檢附下列文件:
(1)與其他雇主簽訂收托其員工子女契約書影本。
(2)收托其他簽約雇主員工子女名冊(附件二之四)。
4.托兒津貼:
(1)申請書(附件二之一)。
(2)實施計畫(附件二之二)。
(3)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附件二之三)。
(4)受僱者子女送托托兒服務機構之證明文件(附件二之五)。
(5)雇主補助托兒津貼之證明文件、資料。
5.雇主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
(1)申請書(附件二之一)。
(2)實施計畫(附件二之二)。
(3)受僱者子女托兒名冊(附件二之三)。
(4)居家式托育人員登記之證明文件。
(三)前款第四目之 5 所定雇主補助托兒津貼證明文件,申請前尚未發
放者,應檢附雇主補助受僱者托兒津貼計畫或辦法等相關規定;申
請前已發放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之一:
1.印領清冊(附件二之六)。
2.委託金融機構支付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