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前點第一款所定組織及權責事項如下: (一)明列組織架構、專任負責人、顧問人員與相關人員之角色及權責。 (二)明列專人負責定期檢討管理手冊內容,其內容經專任負責人審核並 送本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且相關文件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