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參選注意事項 (一)參選方式: 1.企業標竿獎:企業得自行參選,或由機關(構)、團體(含本部 籌組之安全衛生促進組織)推薦企業參選。 2.中小企業特別獎及傳統產業投資特別獎:由各勞動檢查機構或團 體推薦企業參選。 3.勞動健康別獎:企業得自行參選,或由機關(構)、團體(含本 部籌組之安全衛生促進組織)推薦企業參選。 4.個人奉獻獎:由全國性團體或職業安全衛生專業團體推薦參選。 (二)得獎者應配合本部於推廣、觀摩發表及研討會中公開其優良事蹟, 本部並得使用其參選之相關資料,作為廣宣表揚用途。 (三)各獎項參選資料,無論各階段審查通過與否,均不予退還。 (四)參選資料請寄:241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11 樓「勞 動部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評審會」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國家職 業安全衛生獎評審活動),秘書單位: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聯絡 電話:(02)8995-6666(分機:8203)。 (五)本部得委託民間專業團體辦理評選活動之行政庶務工作。
為避免民眾及企業混淆,明定本獎項之秘書單位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