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雇主應參考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之溫度及相對濕度資訊,依附表一
找出作業現場對應之熱指數值,對照附表二評估熱危害風險等級,並
依其風險等級採取對應措施,相關資訊可運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建置之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行動資訊網(https://hiosha.osh
a.gov.tw/) 查詢。
前項所定溫度及相對濕度資訊,以作業所在地或緊鄰地區之氣象觀測
站測值為準。但作業現場已設置量測裝置,並保留相關量測紀錄者,
得以實際量測數值資訊進行評估。
作業期間因環境因子變動,致依第一項規定評估之熱危害風險等級提
升者,雇主應即依提升後之風險等級採取對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