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會或人民團體申請第二類獎勵時,應以專函檢具下列文件,併同申 請第一類第一階段獎勵工會之申請文件,向本部提出申請: (1)獎勵申請書(附件四)。 (2)工會或人民團體登記證書影本;人民團體並應檢附章程。 (3)主管機關就最近一次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備查函之影本。 (4)申請獎勵金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