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 (民國 111 年 07 月 13 日修正)
5
五、各分署於每一年度九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受理下一年度雇主申
    請本計畫。
    前點第二項第一款計算期間及前項受理期間,本署認有特殊情形者,
    得另行公告。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