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請裁決案件之勞工或工會,向本部申請以視訊方式進行調查程序者 ,應於申請裁決案件或知悉有前點情事之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提出。 前項裁決之申請人數為二人以上者,應得全體申請人同意後共同為之 ,並應提出同一視訊場所,供本部依第三點進行指定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