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青年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期間內,加 入本署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並完成下列求職準備項目之一,得於本 計畫專區申請參加計畫: (一)於本署台灣就業通網站至少完成下列一種職業心理測驗: 1.我喜歡做的事—職業興趣探索。 2.工作氣質。 3.求職端工作風格。 (二)於本署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臺「就業促進研習課程專區」至少完 成一門數位學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