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以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請領之保險給付扣減者,應於核發保險給付 時,以書面通知之。
基於扣減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請領之保險給付,涉及渠等保險給付權益之變動,為使 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悉,並確保保險人辦理扣減之程序明確,爰明定保險人應以書面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