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法規名稱:
5
五、本要點獎勵措施如下:
(一)機關預算編制內人員(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與臨時人員頒發獎
      牌一座或獎狀一幀、敘獎(最高嘉獎二次之行政獎勵)及新臺幣五
      千元等值之獎勵。
(二)承攬人員頒發獎牌一座或獎狀一幀,並得由各分署及技檢中心轉請
      承攬採購案得標廠商予以相關獎勵。
    原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機關(構)績優服務人員獎勵要點評選
    之一百零八年度績優服務擬獎勵人員,依前項規定給與獎勵。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