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民國 110 年 06 月 08 日修正)
第 50 條
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以郵寄方式向保險人提出請領保險給
付者,以原寄郵局郵戳之日期為準。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