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外國留學生,應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之 外國學生身分。
鑑於「外國學生來華留學辦法」已於九十四年七月十三日修正發布名稱為「外國學生 來臺就學辦法」,爰配合修正。
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