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辦理本法所定之認可、審查、許可、驗證、檢查及指定等業務, 應收規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本法所定之認可及審查等業務,應依規費法規定收取規費,其收費標準並授 權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