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經受理申請後,應按收件先後編號登記,依序逐案完成審核程序,將 條件符合者,依補助標準逕行核定撥款,事後列冊連同各該補助款領 據等原始憑證,送本會辦理核銷;條件不符者,敘明理由,逕行退件 ,於年度結束時列冊彙送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