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4 年 08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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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授權訂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用詞及製程安全評估定期
實施辦法規定,對評估小組成員及製程安全評估人員資格等,酌作文字修正。
二、事業單位應選列所屬勞工擔任製程安全評估人員,未置製程安全評估人員時,得
以在國內完成製程安全評估人員訓練之相關執業技師擔任,爰酌作文字修正。
- 民國 105 年 0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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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
員會會銜發布廢止,另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業經制定公布,爰將第二項第二款
所定「技術顧問機構」修正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 民國 109 年 0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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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考試院於一百零八年六月將工礦衛生技師類科名稱修正為職業衛生技師,爰酌作
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