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本部機房搬遷,本系統於113年10月4日至10月6日期間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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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各機構為因應課程需要,於訓練師未聘滿額時,得聘請中心以外人員
    兼授課程。但如屬新增辦之職類,經評估非現有訓練師所能擔任課程
    時,不在此限。外聘職業訓練師資視其學經歷及工作資歷,比照大專
    院校或高職學校專業課程鐘點費支給標準辦理,並得按規定發給交通
    費。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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