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申請薪資補償或生活扶助津貼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書件, 向勞工保險局為之: (一) 強制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者:居家隔離通知單、集中隔離證明或其 他證明文件。 (二) 強制隔離治療者:載有住院起迄日期之診斷書。 (三) 受僱證明文件。但第二點第二款之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免附。 (四) 雇主有無發給薪資及其數額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