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時,應派員擔位專責訓練輔導員,負責辦理下列事 項,並予以記錄備查: (一) 查察受到學員到課情形,辦理簽到,點名事項。 (二) 維持上課秩序。 (三) 通知缺課者補足法定課程及時數;對缺課時數達全課程時數五分之 一以上者,通知其退訓。 (四) 注意安全衛生。 (五) 調課或代課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