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審查檢查重點項目:
橋樑工程審查暨檢查重點包括基礎開挖、圍堰工程、沉箱工程、模板
支撐及組拆、混凝土澆置、施工架組拆、基樁工程、墩柱施工、逐跨
支撐工法、支撐先進工法、節塊推進工法、預鑄節塊吊裝工法、懸臂
工法、鋼樑吊裝、吊橋及斜張橋施工、危險性機械等作業,是否依規
定設置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以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是否依規定
辦理等。 (審查檢查重點細項詳如附件五)
九十一年度審查檢查重點如下:
(一) 過河段及軟弱地質區之橋樑工程,支撐部分避免採就地支撐工法。
(二) 就地支撐工法之橋樑工程,樑底及翼版部禁採單柱 (支) 支撐施工
。
(三) 各種施工工法之橋樑工程應設沉陷、變位、傾倒等觀測及警報系統
。
(四) 特殊施工工法 (如支撐先進工法、節塊吊裝工法、懸臂推進工法、
全跨吊裝工法等) 施工安全衛生設備應機械設備化。
(五) 特殊施工工法之工作車操作人員應專業及專責化 (避免外籍勞工參
與該項工作車操作) 。
(六) 橋樑基礎開挖面及橋面版邊緣開口部分,應裝設足夠強度護欄。
(七) 採用 H 型作為橋樑支撐時,橫樑與縱樑及油壓千斤頂間,應有足
夠能量及穩固之連接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