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雇主於申請聘僱外籍營造工之前,應先將工程所需勞工之工作類別, 提供給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並以合理聘僱標準,向 該機構辦理國內求才登記,在甄選程序中,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有必 要,得邀請公正人士參與見證;辦理國內招募時,優先僱用當地本國 失業勞工,如確實無法獲得所需勞工時,經取得求才證明書後,始得 就不足人數,向本會職業訓練局提出申請聘僱外籍營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