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辦單位應具備左列條件:
(一) 同業公會、職業工會應具有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書。其申辦
競賽職類必須與其經辦項目或從事行業密切相關。
(二) 公、民營事業機構應具備:
1.政府主管機關所核發之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2.其資本額應在新台幣陸仟萬元以上。
3.僱用員工七百人以上者或已依職業訓練法之規定,附設職業訓練
機構者。
4.申辦競賽職類必須與生產技術密切有關。
前項競賽之場地及機具設備,應於競賽前經職訓局評鑑合格。
參加競賽之選手,應為申辦單位參加勞工保險之在職員工或會員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