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國家工安獎參選及評審作業程序 (民國 104 年 10 月 28 日廢止)
6
六、評審作業流程
(一)流程說明:
      1.資格審查:召開「國家工安獎評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確認符
        合資格之初審名單,及籌組評審小組。
      2.初審:評審小組審閱符合資格之參選單位書面資料,依評審標準
        並由評審小組召集人召開共識會議,確認進入複審名單。
      3.複審:由秘書單位安排評審小組至參選單位進行實地訪視,並由
        評審小組召集人召開共識會議,確認推薦入圍決審名單。
      4.決審:召開「國家工安獎評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進行決審,
        決定獲獎名單。
(二)流程圖
            ┌──────────────────┐
            │            參選資料收件            │
            └────────┬─────────┘
            ┌────────┴─────────┐
            │            【資格審查】            │
            └────────┬─────────┘
            ┌────────┴─────────┐
            │              初審名單              │
            └────────┬─────────┘
            ┌────────┴─────────┐
            │            初審【書面審查】        │
            └────────┬─────────┘
            ┌────────┴─────────┐
            │      複審【簡報審查/實地訪視】    │
            └────────┬─────────┘
            ┌────────┴─────────┐
            │              入圍名單              │
            └────────┬─────────┘
            ┌────────┴─────────┐
            │              決    審              │
            └────────┬─────────┘
            ┌────────┴─────────┐
            │              獲獎名單              │
            └────────┬─────────┘
            ┌────────┴─────────┐
            │              頒    獎              │
            └──────────────────┘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