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評審作業流程
(一)流程說明:
1.資格審查:召開「國家工安獎評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確認符
合資格之初審名單,及籌組評審小組。
2.初審:評審小組審閱符合資格之參選單位書面資料,依評審標準
並由評審小組召集人召開共識會議,確認進入複審名單。
3.複審:由秘書單位安排評審小組至參選單位進行實地訪視,並由
評審小組召集人召開共識會議,確認推薦入圍決審名單。
4.決審:召開「國家工安獎評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進行決審,
決定獲獎名單。
(二)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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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選資料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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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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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審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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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審【書面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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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審【簡報審查/實地訪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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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圍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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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 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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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獲獎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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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頒 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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