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各公立就服機構)之任務為: (一)受理青年報名,審查資格並分送推介參訓青年名冊予各事業單位。 (二)針對未經事業單位錄訓學員,提供其他就業服務。 (三)訓練結束後之後續就業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