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計畫補助課程範圍如下: (一)有關研發及創新能力之訓練課程。 (二)有關資訊運用及技術提升能力之訓練課程。 (三)有關提升作業系統及生產專業技能、證照認證之訓練課程。 (四)有關經營管理、專業語文與工作安全之課程。 但前項課程為數位學習課程、學分班、派赴國外參加之訓練或講習, 及經本局審核認定課程內容與員工工作內容無涉之課程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