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本部機房搬遷,本系統於113年10月4日至10月6日期間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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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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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補助仲裁費用,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仲裁聲請狀影本及仲裁費之收據。
(三)其他仲裁費用之計算書、釋明費用額及收據之文書。
(四)依前點第二項及依第八點所定之切結書。
    未依前項規定提出文件,經本會限期補正而屆期未補正者,得不受理
    其申請。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