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審查作業機構選任之績效審查及績效認可作業人員(以下簡稱審查作 業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報職安署核定: (一)從事勞動安全衛生檢查業務十年以上,並有三年以上主管經歷者。 (二)具大學以上學歷,從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十年以上,並有五年以上 主管經歷者。 (三)具大學以上學歷,從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十年以上,並有三年以上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執行經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