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申請單位所提訓練計畫得依下列訓練方式規劃: (一)內部訓練,指單一訓練課程之參訓人員均為申請單位之員工者。每 班至少八人。 (二)外部訓練,指一般申請單位選派本國籍個別員工(不含提供勞務服 務人員)參加國內相關訓練單位所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每一課程 以補助八人為限。專案申請單位以本訓練方式規劃辦理者,不予補 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