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符合前點規定者,得於測驗試場申請認可須知所定申請期間內,檢附 下列文件,向試務管理機構提出測驗試場認可申請: (一)符合前點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 (二)測驗場地之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建築物所有權狀 影本或建築物登記簿謄本。 (三)測驗試場申請認可須知規定文件。 前項第二款測驗場地屬租借者,應另檢附自受理申請日起二年以上期 間之租賃契約或場地使用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