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6
六、申請慰問金之期限如下:
(一)第二點第一款所定對象:首次判決可獲賠償之日起二年內。
(二)第二點第二款所定對象:勞工死亡翌日起五年內。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