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之工會申請獎勵時,應檢具下列書件,向本部提
出申請:
(一)申請書:應確實依據本部提供之申請書填寫(附件二)。
(二)團體協約影本。
(三)本部或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備查函影本;如須經主管機關核可者
,應另附核可函影本。
(四)工會之登記證書影本。
(五)切結書(附件三)。
第二點第一項第二款之工會或工會聯合組織申請獎勵時,應檢具下列
書件,向本部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應確實依據本部提供之申請書填寫(附件二)。
(二)工會之登記證書影本。
(三)切結書(附件三)。
(四)輔導工會簽訂團體協約證明表(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