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聘前講習之單位對於完成聘前講習者,應登錄於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系 統,並發給完訓憑證。 參加聘前講習之完訓憑證,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自網路查知者,雇主申請聘 僱或接續聘僱許可時,得免附。
明定完成講習後辦理聘前講習單位應登錄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系統,並發給完訓憑證, 另雇主參加聘前講習之完訓紀錄,如中央主管機關可自網路查得時,雇主於申請聘僱 或接續聘僱許可時無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