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評審作業流程 (一)企業標竿獎、中小企業特別獎、傳統產業投資特別獎及勞動健康特 別獎: 1.資格審查:召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評審會」第一次會議,籌 組評審小組,並確認各獎項符合資格之初審名單。 2.初審:評審小組審閱符合資格之參選企業書面資料,依評審標準 由評審小組召集人召開共識會議,確認各獎項入圍複審名單。 3.複審: (1)由秘書單位提供入圍企業標竿獎、中小企業特別獎複審企業之 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衛生檢查裁罰紀錄予評審小組。 (2)針對企業標竿獎,安排評審小組至入圍企業進行實地訪視;針 對中小企業特別獎、傳統產業投資特別獎及勞動健康特別獎, 視需要安排實地訪視或績效審查會議,由各獎項入圍企業簡報 推動績效。 (3)由評審小組召集人召開共識會議,確認各獎項入圍決審推薦名 單。 4.決審:召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評審會」第二次會議,進行決 審,並決定得獎名單。 (二)個人奉獻獎: 1.資格審查:由秘書單位進行資料彙整,初步審查。 2.決審: (1)由評審小組召集人召開共識會議,確認書面審查意見。 (2)召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評審會」第二次會議,邀請推薦團 體於現場針對受推薦人進行事蹟說明,並決定得獎名單。 (三)流程圖
為因應 COVID-19 (武漢肺炎)之防疫作為,調整各獎項之複審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