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產品型式歸類及判定基準研訂作業: (一)報驗義務人申請型式驗證,其產品之型式應依產品型號定之,基本 設計相同之產品,得歸類為系列型式。 (二)驗證機構對於產品之型式認定或歸類,應參酌國內外同類產品之型 式界定原則、報驗義務人所提供歸類產品為同一型式之理由說明書 等資訊,研訂產品之主型式及系列型式之判定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