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作業期間如因環境因子變動,致依前點規定評估之熱危害風險等級提 升者,雇主應即依提升後之風險等級採取對應措施;雇主依前點所定 評估之熱危害風險等級為第一級至第三級時,如使勞工於陽光直接照 射下作業或穿著不透氣厚重或抗滲透性防護衣物進行作業,應將熱危 害風險等級提升一級,並依提升後之風險等級採取對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