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分署得委由具職務再設計評估、研發、設計、改良、改裝及製作能力 之專案單位(以下簡稱專案單位)辦理下列事項: (一)受理分署提供之個案。 (二)實地訪視個案工作現場,評估員工因單側聽損障礙所造成工作之影 響,並提出改善內容、方式、製作期程及所需費用等事項,報請分 署核定。 (三)依個案在職場所遭遇問題,進行職務再設計改善、輔具使用及後續 追蹤輔導。 (四)於「第二代全國職務再設計資訊管理應用系統」登錄相關資料。 (五)其他有關職務再設計服務之相關事項。